太傻留学 >> 美国签证 >> 签证指南

(三)跨国公司签证开始普及 详细解读各类签证

  来源:新浪教育 录入:2008年05月07日

主持人:陈律师,上半场的访谈,我们主要谈了学生签证和相关的工作签证。接下来,我想同您谈谈跨国公司签证。我知道,这类签证之前不是很普遍,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这类签证越来越多。您可不可以介绍一下情况。

陈律师:好,跨国公司签证经过了一个过程。10年前跨国公司签证刚刚开始普及,有一些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利用法律漏洞,递交了一些申请。移民局发现这种情况之后,修改了审批中的漏洞,这二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真正符合条件的公司和申请人选择这种签证。

对比工作签证,跨国公司签证 – L签证没有名额限制。只要申请人符合条件,可以随时申请,批准速度也非常快。申请人获得L签证。申请人的配偶和子女可以用L-2签证,来美工作学习。这和H-1B工作签证情况不同,大家知道H-1B签证持有人的配偶(H-4)是不允许在美国工作的。

主持人:陈律师,跨国公司签证是不是又分为2种,一种是跨国公司经理(L-1A);另一种是专业人士(L-1B)。这二种有什么区别

陈律师:是的。跨国公司签证的确分为2类。一般大家以为跨国公司签证,只能发给公司经理和主管,这是不对的。

L-1签证分为二类:1)L-1A:经理或主管;2)L-1B:掌握公司专门技术或了解公司特殊运营的专业人员。

L-1A:经理或主管比较好理解。那么什么样的申请人满足L-1B的要求呢?L-1B受益人必须掌握公司专门技术(specialized knowledge) 或了解公司特殊运营。L-1B的申请公司通常是规模较大的公司, 另外申请职位需要非常专业。 比如说,熟悉公司财会系统的会计师,熟悉公司计算机系统的工程师等。

L-1签证适用于在美国的跨国公司所聘用的经理/主管或专业人士。L-1签证分为两类:L-1A签证适用于经理/主管; L-1B签证适用于专业人士。经理/主管可以持L-1签证在美工作7年,专业人士可以持L-1签证在美工作5年。

主持人:什幺样的公司可以申请L-1签证?

陈律师:办理L-1公司方面的条件是:

1) 国外的总公司必须在美国设立分公司。

2) 国外的总公司必须拥有美国分公司51%~100%的股份。

3) 在美国的分公司必须要有一个固定的办公地点和一份详细的公司发展计划。

4) 国外的总公司要向美国的分公司注资。

5) L-1签证的申请人在过去的三年当中必须在国外的总公司工作过一年。

主持人:能不能举一个具体案例?

陈律师:好。我们来举2个例子,首先是跨国公司经理签证的一个例子。

我们最近有一家中国大陆公司,有意来美发展。我们2007底为该公司在美国设立了分公司。该公司向分公司并且投资10万美元开设了分公司账户,并且租了办公室。雇用了办公人员,为了力求申请的完整,我们帮助该公司整理了1)公司在中国的经营状况,2)分公司在美国的成立注册资料,3)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银行转账纪录, 和4)分公司的企业发展规划。由于申请资料完整,移民局仅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便批准了该公司的L-1A跨国公司经理签证。

主持人:投资10万美元,对于许多中国企业来讲,应该不算多。

陈律师:的确是这样。

接下来,我再举一个我们事务所最近办理的L-1B跨国公司专业人士的案例。我们有一位客户,拥有电子工程学士学位,就职于一家跨国电讯公司,该公司总部在中国,在美国和澳大利亚有分公司。在申请来美工作之前,申请人已经在中国的总公司工作了2年。在这2年当中,申请人负责公司软件一个子系统的设计和编成。

针对申请人的具体情况,我们事务所为申请人制定的申请书中表明:

申请人是总公司一个子系统的设计人,申请人参与该系统设计和运行的全部过程。所以申请人对于该系统的了解使他成为进一步扩充该系统的理想人选。而同时美国的子公司将要采用并扩充该系统,所以申请人掌握公司专门技术应该获得L-1B签证。我们详细列举了该申请人在母公司的设计图案作为证明,我们也提供申请人的所有培训证书作为进一步证明。移民中心在1个月左右批准了该申请。

主持人:刚才,您讲到跨国公司L签证,允许申请人带配偶和子女来美。配偶和子女可以工作和入大学学习吗?

陈律师:可以。有一些企业主管一方面想来美国开拓事业,另一方面也想为子女找到一所理想的学校就读。申请跨国公司签证可以说是一举两得。企业主管可以用L-1签证来美经营。其子女可以一同来美,就地申请理想的大学。

 
编辑:carol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