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GMAT版规
再次强调版规!L+t)zT}/^*EGMAT板块,作为太傻论坛考试区板块之一,坚决贯彻中立的态度,拒绝为任何考试培训机构、个人做任何形式的宣传,现再次提出我们的严正态度。
1,有ID为考试机构关键字、签名档为某机构或论坛打广告的,一经发现,第一时间将其状态更改为永久禁止访问。'^ vC K"{"`-y:u(i
2,在回帖时,故意为某一考试机构或个人鼓吹不实效果,煽动板油报名的,第一次发现,禁言一个月,解除禁言后,再犯,永久禁止访问。
3,在回帖时,故意顶某一类考试机构、个人相关帖子的,禁言2周,解除禁言后再犯,永久禁止访问。+q {:Yfb*gX!U
4,恶意灌水刷屏(强调恶意)行为,第一次将删除灌水回复,第二次禁言1月,第三次永久禁止访问。
5,请勿挖坟回复已经超过一年没有回复过之老帖,一经发现,回复将会全部删除。5\dc(w@4Q"\ d
6,其余一切违反太傻论坛规定的行为,我们都将严肃处理。Mf1cR,qB:Y&s
以上所说,不包括发帖询问某考试培训机构、某参考书、某考场等内容。2FcX8s{&x
z`0Ss*?r~.s
GMAT考试版保留对所有事项的解释权。f+X2D1z.W&[mk
请大家为了自己能更好的在论坛或得资料、帮助等信息而遵守论坛的纪律。\(\+@F(ziXCuLuQ
如有意见,请与 GMAT考试版主: portiapw, m12345678912345, arielcici联系。6gTd n SQ{@3G
如对版主有意见,请与总版主wbavw或小壞丁丁联系。,I['Z!A7j
/pOf2WO?'`vs
谢谢大家一直以来对GMAT版发展做出的贡献。!Nt Fx2L J#V
© 2009 太傻GMAT版 顶分舵舵主~ 第四条,那个“强调恶意”我看加的很有必要~~~::z2 的确很有误导性。。。误人子弟。。。 不小心挖到坟墓怎么办啊???回帖的时候不太看日期的飘走。。。。i#DD_P\
小猪斑竹手下留情哈~~~~~~~~
处罚公告
[quote]梦醒00 因为多次为管卫东做广告,鼓吹不实效果,在我们再次强调版规之际,又发出倾向性明显帖子,禁言一个月,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将会永久封禁。请引以为鉴。
"S$\1fG]2@ by
最近问题贴链接
GMAT培训班去博森好还是新东方好?
[url=http://bbs.taisha.org/thread-1180321-1-1.html]http://bbs.taisha.org/thread-1180321-1-1.html[/url]F\)ar,]:H
'FI'lnTvQk o-e4l
[/quo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