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心请教怎么提高写作能力,不针对某个考试
我现在准备在美国换专业,要求我去参加一个作文考试,当然比GRE简单多了。也不太像IBT。因为题目都比较简单,像国内语文作文考试的题目,如:你的一个决定,如果你有100万要怎么花,之类的。可是我写出来的就不像老外那么生动,就是比较平实的说明加举例。毕竟不是母语,写议论文还好准备点,这样的作文实在有点迷茫怎么能写得生动,让全局的文章看起来文笔比较好? 你中文作文生动么? 我文笔就不是很好。 所以其实这不是英文的问题,而是一般作文的问题。要训练的是你的想像力,同时要狂看书报,扩大自己的视野,这样就有更好的条件去写吸引人的文章。你去看看林语堂的散文,看他是怎样吸引读者的。他的幽默,其实是仿效二十世纪初的英国作家的。所以你也可以看看他们的文章,如 G. K. Chesterton。总之是要多看书。 中文作文水平不是很好也是制约你写出生动的英语作文的一个重要因素。 同意#4楼观点,你有什么写作需求就多看看什么方面的文章。日积月累肯定能进步的。 我也觉得写作问题是我的大弱点,唉基础太差 要求好高啊。。
如果是专业论文,其实建议就是:简单,直接,准确。能用最简单的词说明白的,绝对不用生僻词。甚至说,能用3个字母单词说明白的,就不用5个字母的单词。所有语法都最简化,巴不得减到只有主谓宾。能用最简单的句子表达的,绝对不用复杂结构句子。因为,发表论文的目的,是传达你的IDEA,让多的人以最容易的方式接受你的IDEA。
这个其实和平时的考试是完全背道而驰的,考试的时候总像是要展示自己会几个单词几个语法。至于说英语文笔,我想我是没希望有了哈哈~~
回复 8# luyeallen 的帖子
不一定要写成这样的。不是刻意用最简单的语言,而是用最适合的语言。这是写任何英文的几本要求。其实很多文科的论文写得比 Henry James 还要隐晦,句子长,用词怪。这样的论文当然是要不得的,但这是常见现象。听你们说中国英文作文考试的情况,得到一个印象是要求考生写难句用冷僻词,这其实是不正当的。
好的文章让人看的时候,完全不感觉到有文字的存在,而是被内容所吸引。如果文字太简单,读者还是会感觉到文字的存在。所以不要刻意而为。
回复 9# Asrgbf 的帖子
哇~ A大居然在喔。。我觉得我中文写作没有什么大问题,但是英文写作一直写不好,用来用去都是那几个句型,想来自己学英语这么多年也背了不少句子啊。。 是不是看原著自然而然就可以提升啊?
我想这个是不是跟学中文写作一样,要有意识的去背一些文章中的好句子用在作文中?
回复 10# 咸鱼大翻身 的帖子
不用背的,就是要看书看得够多。背一篇文章所用的时间,可以看几篇了。而且背文章有个坏处,让你把别人的表达方式记得太清楚,那么自己写的时候,就用了别人的语言,而不是自己的语言。就如看到很多同学考G时的作文,因为背范文,所以写出来都是千篇一律,非常讨厌。句型其实也不用刻意去理会。书看得多,自然会吸收到英文的节奏,那么句子就自然写出来。我写东西时,从来没有刻意地想,要用什么的句型,只是写出自己所要说的话就是了。
It really is that simple. There is no need to think about what sentence type to use when you write. It would come naturally after you have read enough. What is really important is that you must read a wide variety of genres. Then you will be well-equipped to be a good writer.
上面这段我就是一口气写出来的,并没有想到要用复句、分句、relative clause 什么的,也没有刻意去用难词。写文章就是这样的,表达思想才是最重要。
回复 11# Asrgbf 的帖子
真是太谢谢A大啦。。!我很想写好英文作文但是另一方面又受应试所迫不能长期备战,如果我打算9月份考Toefl现在开始练习写作应该每天怎么练呢?
我想的是每天看一篇 nytimes或者economist上的新闻 精读, 泛读几篇新闻,每天自己写一篇~然后改,因为都说作文只有多写才能进步就像小时候写中文一样·····
哎~ 我也知道这样急功近利不好,但是为了IBT又不得不这样。。。 不知道A大有什么建议啊? 不要精读。太浪费时间,而且斤斤计较语法是很不好的习惯。
你想看最好的英文,就去看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吧。先看一两篇,再告诉我看不看得明白。
回复 13# Asrgbf 的帖子
好的~ 那平时写作我就找ibt的题目写行吗? 顺便把口语一起练了。。。 哎~ 都说口语提高全靠说,可是有时候真的不知道怎么说,说什么。。。有时候练了半天还没有人家小孩子说得好,真是郁闷,难道第二外语习得中成年人的口语真的就不能说得像native speaker了吗。。。回复 14# 咸鱼大翻身 的帖子
你去练习写那些题目当然可以,但是不要看范文。要表达自己的思想。我中六时去考伦敦大学的 General Certifiacate of Education,作文题目真的讨厌——Food。于是我第一句就写:Food is the greatest enemy of mankind. 就是要语不惊人死不休,改卷的人才会有好感。口语提高也要听的。你听得多了,心里面就有语言结构,说的时候就不费力了。
纽约市有两所大学里面有语言学院,其中一门课就是 Accent Reduction。口音是可以矫正的,不过要教得其法。
回复 15# Asrgbf 的帖子
谢谢A大~ 受益良多~! 不知道您是不是常在写作版呢? 我从现在开始决定跟您混这个版啦! 随时向您请教。。嘻嘻 ::z5回复 16# 咸鱼大翻身 的帖子
我回来这里看的。但是因为我没有那么多时间,所以就没有去改别人的文章,只是回答一下问题。(和我不必用“您”的。广东话里面没有“您”,所以我是从来不用的。)
回复 17# Asrgbf 的帖子
恩~ 好的!如果在写作过程中遇到困惑再请教你。。 嘻。。
回复 9# Asrgbf 的帖子
我写的都是工程专业领域的论文,基本上,对语言的要求就是simple and direct。有接到过国内送过来REVIEW的PAPER,感觉最大的缺陷,就是不知道怎么样用简单的句子表达意思。往往是从句后面跟从句再跟从句,一段文字就逗号一直逗到结尾。刚开始读博士写专业报告和论文的时候,我也是这个样子。一句句子写得老长,用了好几个THAT还是表达不清楚意思。经过N篇报告和发表论文的磨练,我个人认为对于我这样英语水平不太高但要面对无数专业论文写作的人,最基本的原则,就是使用最简单的句子和单词,限定一句话中动词出现的个数,从句在一句话中最多用一次,不要追求任何的语法技巧。 其实我觉得口语过关了,写作也就不错了。毕竟是自己的思想,发自自己内心的东西,是挺能感动人的PS。。。。。。。。口语水平测试[url]http://www.free-test.spiiker.com/apply4[/url] 很受用,谢谢 [quote]原帖由 [i]Asrgbf[/i] 于 2010-3-15 20:37 发表 [url=http://bbs.taisha.org/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7249586&ptid=1503818][img]http://bbs.taisha.org/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不要精读。太浪费时间,而且斤斤计较语法是很不好的习惯。
你想看最好的英文,就去看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吧。先看一两篇,再告诉我看不看得明白。 [/quote]
请问,为什么“不要精读”???
我很喜欢美文,象你上面说的,[font=宋体][size=10.5pt]“好的文章让人看的时候,完全不感觉到有文字的存在,而是被内容所吸引。”看了之后会精读和分析用词以及表达方式。现在在每日读经济人,比如说削弱,那里会用water down。还有好的表达方式,非常赞。仔细对比别人的好文章和自己的作文,我认为提高很快。这就是“修改”。一个外教说,作文是改出来的。我练习写作,改的时间比写的时间多很多。
我认为精度和广泛阅读要配合起来。读的多了,写的时候,词语自然会从打字的手指上流动出来。语言是为思想服务的,文章的构思是中心。多看书,这以后表达自己独到的思想,会自然写出文字来。这是我的经历。
[/size][/font]
[[i] 本帖最后由 asahi 于 2010-3-29 14:04 编辑 [/i]] [quote]原帖由 [i]asahi[/i] 于 2010-3-29 02:01 发表 [url=http://bbs.taisha.org/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7416869&ptid=1503818][img]http://bbs.taisha.org/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请问,为什么“不要精读”???
我很喜欢美文,象你上面说的,“好的文章让人看的时候,完全不感觉到有文字的存在,而是被内容所吸引。”看了之后会精读和分析用词以及表达方式。现在在每日读经济人,比如说削 ... [/quote]
我反对精读,就是因为太花时间。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大陆学生精读时,看得太仔细,注意到很多不应该注意的东西,特别是语法方面的。我有时在英语综合版那里看到大家精读后所问的问题,很多其实不需要问的。知道怎样用就可以了。正如我以前引过的一句:“你明知他是不好惹的,还要去开他玩笑,正所谓老虎头上捉虱子。他只是骂你一顿,没有拳打脚踢,也就算你幸运了。”里面的“所”就是非常难分析到底是什么。很多时候,精读英文就会纠结在这些问题上。就算知道答案,对英文没有什么帮助。
看到文章觉得好,可以从整体想为什么好。但千万不要学人家写作,更不要反刍别人的句子。不然只是鹦鹉学舌,不是自己的语言。我非常非常喜欢 Lewis Carroll,特别是这首诗:
[b][size=4]The Mad Gardener's Song[/size][/b]
He thought he saw an Elephant
That practised on a fife:
He looked again, and found it was
A letter from his wife.
'At length I realize,' he said,
'The bitterness of Life!'
He thought he saw a Buffalo
Upon the chimney-piece:
He looked again, and found it was
His Sister's Husband's Niece.
'Unless you leave this house,' he said,
'I'll send for the Police!'
He thought he saw a Rattlesnake
That questioned him in Greek:
He looked again, and found it was
The Middle of Next Week.
'The one thing I regret,' he said,
'Is that it cannot speak!'
He thought he saw a Banker's Clerk
Descending from the 'bus:
He looked again, and found it was
A Hippopotamus.
'If this should stay to dine,' he said,
'There won't be much for us!'
He thought he saw a Kangaroo
That worked a coffee-mill:
He looked again, and found it was
A Vegetable-Pill.
'Were I to swallow this,' he said,
'I should be very ill!'
He thought he saw a Coach-and-Four
That stood beside his bed:
He looked again, and found it was
A Bear without a Head.
'Poor thing,' he said, 'poor silly thing!
It's waiting to be fed!'
He thought he saw an Albatross
That fluttered round the lamp:
He looked again, and found it was
A Penny-Postage-Stamp.
'You'd best be getting home,' he said,
'The nights are very damp!'
He thought he saw a Garden-Door
That opened with a key:
He looked again, and found it was
A Double Rule of Three:
'And all its mystery,' he said,
'Is clear as day to me!'
He thought he saw an Argument
That proved he was the Pope:
He looked again, and found it was
A Bar of Mottled Soap.
'A fact so dread,' he faintly said,
'Extinguishes all hope!'
我看的时候,真是笑到在地上滚。我只注意到每段最后两句是非常 absurd 的,同时每段的 absurdity 愈来愈厉害。每段开头的两句,absurdity 还只是普普通通的幻觉,如大象吹笛子,炉头有野牛,说希腊语的响尾蛇,有时甚至是很普通的,像银行职员下巴士。但是到了第三、第四句,再看那些 absurdities,就真的荒谬得不可收拾,亏他想得出来!特别是He looked again, and found it was A Double Rule of Three。每段首二句再转入三、四句那个转变,就是幽默的所在,如
He thought he saw a Banker's Clerk
Descending from the 'bus:
He looked again, and found it was
A Hippopotamus.
'If this should stay to dine,' he said,
'There won't be much for us!'
那个下巴士突然变为河马的形象,真的是十分滑稽。然后再加上最后那两句若无其事的评语,真的是画龙点睛!(看到河马下巴士,却不去大惊小怪,而只是说“幸亏这家伙不来吃饭,不然我们就没有东西吃了。”)
我看这首诗的时候,第一次看只是在大笑。很多年后再看的时候,才体会到我在上面所说的。但这也不是精读,而只是看到这首诗为什么那么好笑。我没有去找每一个词的意义或是每一句的结构。也没有去看典故。所以 double rule of three 是什么我到现在也不知道,只知道是古代逻辑学的一项(Lewis Carroll 是逻辑学的教授),也没有深究了。我更没有学他怎样写东西。
看书如果要学,就学作者的精神,而不是学作者的句子。神似可以,形似就落于下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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