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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萧小笑 于 2006-3-25 00:10 发表
6 U# U: ]4 }. e# h8 _我的已经签收一个月了。% x3 b6 [ N7 K+ z' f" g
楼主收到的Email里都包括什么内容。: V9 L" R @5 @( M9 { ^
我的又一个pdf文件,好象是说档案号的。" L% j- A0 O- O; R; f; U( [6 ?
一个压缩文件是体检表。1 N, N0 }0 v) m
另一个是个word文件叫furtherapplications,这个不会是我还缺什么吧,& N0 ^5 n, J& }! T4 c% Y
突然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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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 E: A n! M6 R! H, A: C# O0 }现在移民局为了防止有人作弊,基本上每一个程序都是不同的人完成的,最早的时候,寄去阿德雷德的案子,由第一封的签收信到最后一封的批准信都是同一个工作人员,但后期也就是现在,就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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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 i6 V4 U! p' e, B1 m寄出申请资料后,移民局收到了你的申请,会有一个部门的工作人员来检查你的申请资料,如果基本东西齐全,填表没有什么错误,他就会发出第一封信,就是大家所说的签收信,这是一个固定格式的信件,包括第一,是一个PDF格式的文件,会向你说明:移民局已收到了材料,你的档号是多少(以后在查询时要注明这个档案号)审理需要多久,下一步你需要做什么等等。第二,是一个压缩文件的体检表,你只需要打印出来,把你的档案号填上去就可以去医院体检。第三,是一个WORD文件,叫furtherapplications,这个东西基本上没什么用,只有当你的情况发生变化,就是说你在递表后,工作或是收入什么的情况变得和你以前填在原始申请表上的资料不一样时,你才需要填这个表向移民局书面通知时才用的。并非是少了什么东西,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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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有了这封信后,你的申请会转到第二个工作人员手里开始进行审理,这第二个人如果在审理后发现没有什么问题就会给你发第二封信,就是我们说的PVA信,这个人就是你的CASE OFFICER.这个过程一般在两到十二周,要看你运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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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l* Y/ T# w { B! S9 L: V! B收到PVA后,你就要付学费做体检了,所有的事办完后,你把相关的收据发给移民局,移民局就会批签证给你,这封让你去贴签证的信是第三封信,有了这封信你的案子才叫成功,你要凭这封信才可以贴到签证。据我的经验,这第三个人有时和第二人是同一个人,有时也可能是第三个人。这第三个人,也是你的CASE OFFICER,所以一个申请,可能会有两个CASE OFFICER也不奇怪。